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困难老人居住环境,温州“适老化改造”项目正式启动,今年计划完成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00户。究竟什么是适老化改造?改造的对象有哪些要求?改造内容又包括哪些?近日,记者联系上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什么是适老化改造?
答:“适老化改造”是指对老年人现居住的环境进行适宜改造,以保证他们生活起居的安全,实现生活自理。
问:改造内容包含哪些?
答:改造内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室内行走便利。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智能监测跟进。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做好老年人安全监护;
辅助器具适配。适配康复辅助器具等,补偿缺失的生理功能,适应居家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造中,实施对象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的部分项目,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基础改造服务包括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等三项内容。拓展改造服务包在达到该三项功能的基础上,在补助标准内,可以自愿选择后两项功能。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改造对象的意愿,也可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问:改造对象有哪些要求?
答:改造对象首要条件是60周岁以上的生活困难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优先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全覆盖;适当考虑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此外,这几类人员不列为实施对象:
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以提高生活质量,不列入实施对象;
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
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问:如何申请确定改造项目?
答:由乡镇(街道)筛选上报具备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县(市、区)军人退役事务局提供具备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老人信息,认定为候选对象。
由民政部门对候选对象进行能力评估,发放《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老年人家庭自愿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经县(市、区)民政局审核认定,确认为实施对象,将实施对象公示1周。
问:项目改造经费预算有多少?
答:平均每户家庭适老化改造支出标准为6000元,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和个体家庭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
适老化改造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省级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金安排解决,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问:改造分为几个阶段?
答: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配改造任务、实施能力评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定实施对象并进行公示等。
第二阶段由政府采购中标单位进行入户评估(录入系统平台、实现线上实时监管)、完成方案设计、启动改造服务等。
第三阶段指导中标的改造服务机构,高质量完成改造服务、实时留存改造信息等。
第四阶段组织项目审核验收、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补助经费支付,验收机构与改造服务机构不得是同一家企业;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单、改造验收表单、改造前后图片比对等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电子化、信息化归档整理后报送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