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处获悉,根据《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2012年度市直参保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9600元;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0元。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