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抱团养老”应补齐规范短板
作者:   来源: 中国商报  2018-05-04
  据媒体报道,去年5月8日,家住杭州市余杭区长命村的朱荣林和老伴王桂芬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启事,表达了要出租自家别墅请4至5对老人抱团养老的愿望,没想到一下子竟有100多对老年人响应。1年过去了,在朱荣林家的屋檐下,已有两对老人离开,随后有5位老人“补位”。这个目前由13位老人组成的临时家庭,生活仍在矛盾中美好向前。
  成本低是“抱团养老”的首要优点。对社区、特别是农村老人来说,要是进养老院,每月至少需要1000多元的费用,对老年人和其子女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抱团养老”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则相对较低,甚至可以是“零投入”。值得一提的是,参与“抱团养老”,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仅有了生活上的互相照应、心理上的互相关爱,还能在精神上得到文化熏陶等。
  然而,对于抱团互助型养老模式的具体管理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具体应该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法规至今仍不明确,这为“抱团养老”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埋下了隐患。
  对于“抱团养老”,显然非常需进行规范管理。首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将“抱团养老”模式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实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帮扶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抱团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农村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老年人结为“对子”,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特别是推动“抱团养老”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并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以不断完善和提升“抱团养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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